关于佛规明设函〔2022〕0003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10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2〕0003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分局对高明区明城镇(峰江石场)规划一路以南、规划二路以西GM-B-01-01-01-04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6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B-01-01-01-04地块位于高明区明城镇(峰江石场)规划一路以南、规划二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30339.29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0%、容积率≤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42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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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规明设函〔2022〕0003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