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稳畅家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稳畅家具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稳畅家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稳畅家具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九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为13818.5平方米。《佛山市高明稳畅家具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10月8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工业表[2010]078号),《佛山市高明稳畅家具有限公司喷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1月28日通过了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工业表[2013]045号),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于2014年3月10日通过了环保验收(验收文号:明管验[2014]7号)。该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喷漆家具(包括实木家具和五金家具)制品2万套。主要生产设备为:喷漆房3个、水帘打磨台100米,精密锯1台、自动锣机1台。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含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喷淋系统+高效生物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开料、锣机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产生的含漆废水和水帘柜喷淋除尘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经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边角料以及收集的粉尘出售资源公司回收利用;水帘机漆渣、喷淋废水、废油漆包装桶、废威士布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签订了合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州市建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高明稳畅家具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号:(建研)环监(2016)第(10017G)号]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项目含漆雾有机废气中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的要求;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VOCS的排放总量为0.959吨/年,满足环评批复(明环工业表[2013]045号)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