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20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93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20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更合镇(合水)新村以东、更合大道以北地块二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更合镇(合水)新村以东、更合大道以北,规划用地面积为***31.2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8≤F≤3.0、建筑密度35%≤D≤60%、绿地率10%≤E≤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管
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7〕0020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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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20高明区更合镇(合水)新村以东、更合大道以北地块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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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更合镇(合水)新村以东、更合大道以北地块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