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网艺印花厂年产布标30万打新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网艺辅料包装厂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区网艺印花厂年产布标30万打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网艺辅料包装厂(原佛山市高明区网印花厂)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高明大道东805号乔丰综合楼之三层商铺。佛山市高明区网艺印花厂年产布标30万打新建工程项目于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工业表[2014]47号);该厂于取得高明区环保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网艺印花厂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复》(批复文号:明环工业更[2015]11号),原“佛山市高明区网艺印花厂”的环保审批文件适用于“佛山市高明区网艺辅料包装厂”。该项目占地面积,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有印花台3台、丝印机2台、剪折机1台、过炉机1台(深层烘干)、晒版机1台。本次验收仅对上述已建设规模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浆料投料工序产生粉尘以及布标印花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厂方通过加强车间的通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情况
晒版清洗废水、网版清洗废水和浆桶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厂方委托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
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水管网引至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情况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丝网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高明区网艺印花厂年产布标30万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号:安纳检字(2016)第022510号]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814-2010)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项目南侧厂界)标准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