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2018〕26号关于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2017年考评结果的通报
主动公开
明发改〔2018〕26号
关于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2017年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规范化和执业专业化转变,根据《关于印发〈高明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评制度〉的通知》(明发改〔2017〕37号)有关精神,我局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2017年在我区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根据考评制度制定的评分标准,综合采购人、评审专家及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得出最终考评结果,评出优秀6家,良好6家,不及格3家。
同时,我局根据考评结果对在我区执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了排序,供各采购单位今后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做参考依据,选择更专业、服务更好的代理机构。
***:2017年高明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立构考评情况表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8年4月4日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综合科 2018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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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明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评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