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南越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废酸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南越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废酸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26日至7月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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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南越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废酸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南越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良路35号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顺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南越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良路35号,主要进行钢铁热浸锌加工。本项目建设内容只是对厂内废酸进行综合利用,不涉及厂外废酸的使用,技改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综合利用废酸3900t/a,形成副产品聚硫酸铝铁(粉剂,水处理剂)10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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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标后,进入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集中厂处理。②项目热风炉使用天然气为能源,燃烧废气直接通过8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反应槽产生的盐酸雾经酸雾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塔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含酸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广州绿油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