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为确保来访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罗湖区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自1月10日起实施新的疫情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到罗湖区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的来访群众,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检查行程码(显示绿色)、粤康码(显示绿色)、“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显示安全)、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以上检测显示异常的,不得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二、来访群众应自觉遵守、维护来访秩序,不得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周围聚集。集体来访的,可选派一名代表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反映问题。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群众尽量选择以下方式检举控告、反映诉求。
1、电话举报:请拨打0755-12388举报电话(由深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接听)。
2、网络举报:请登录https://guangdong.12388.gov.cn/shenzhenshi/luohuqu/,或手机扫码进行网络举报。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罗湖区纪委监委将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发布工作通告。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