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安中心设备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竞争性磋商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安中心设备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交安中心设备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友邦金融中心二座37C(根据“七、其他补充事宜”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0(NH)XS0029
项目名称:交安中心设备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7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交安中心设备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人为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维护“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城市交通管理系统,选取1家成交单位购买保险,险种有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唯一书面授权的分公司;
②供应商必须具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内容。法人保险公司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保险公司唯一书面授权分公司参加磋商的,需同时提供法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法人保险公司唯一书面授权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③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提供2020年度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⑥提供2020年度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友邦金融中心二座37C
方式:根据“七、其他补充事宜”方式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8 号)网络开标室307。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7日 至2020年7月24日 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1)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的供应商信息入库和本项目的登记,并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程序。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http://ggzy.foshan.gov.cn/jdjg/ztxxk/rkzy/)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项目的登记流程:
(3.1)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陆”,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3.2)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3.3)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
【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4)在平台上完成登记的供应商,须同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根据平台操作指引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友邦金融中心二座37C)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6号
联系方式:0757-8633 9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联系方式:0757-63507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海云、黄文珊
电话:0757-6350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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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