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香基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及大沥镇香基路500KVA低压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沥建201407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沥香基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及大沥镇香基路500KVA低压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五楼
2、项目概况:大沥香基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大沥站10KV李潘线水利所支线#1~#9段、就农电所支线#0~#3段架空高压线,在新香基路东侧人行道下方新建10KV电缆线路;拆除迁移供销社饼场(墟镇36台区),在旧大沥医院内新建一座变电所,并将供销社饼场(墟镇36台区)迁移到变电所内;迁移及改动该台区低压出线,将原有部分递烟出线拆除改电缆埋管,及部分需要迁移驳接原有线路。大沥镇香基路500KVA低压线路迁改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大沥镇香基路公变台区低压出线进行迁移及改动,将原有部分低压出线拆除改电缆埋管及部分需要迁移驳接原有线路。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资规模:约812万元。
4、招标范围:大沥香基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及大沥镇香基路500KVA低压线路迁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5、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招标人签发开工通知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并已通过广东电网公司办理企业诚信备案登记(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程[2010]376号文),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4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2014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4〕4号文件公布为准)。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公布为准,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造价300万元或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7、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经延续注册的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备注: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2)施工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管理手册等),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3)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管理手册等)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8、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其它人员不作要求)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查核的为准。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以文本版为准,EXCEL版仅作为辅助使用)及施工图纸的电子版统一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4450***********56
③ 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④ 款项来源: 大沥香基路电力工程招标文件费
⑤ 缴费金额:¥500元,售后不退。
注: “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时间: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电话:0757-85583020 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757-86361693 传真:0757-86368680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出席开标会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人员的相关证书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 午 9时00分~ 10时00 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政务网( http://dali.nanhai.gov.cn)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二楼 |
邮 编: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陶*** | 联 系 人:陈*** |
电 话:0757-85570975 | 电 话:0757-86361693 |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