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突击夜查出租屋消防安全
为进一步推进出租屋综合治理,11月14日晚,狮山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对狮山镇万石村、联表社区、松岗社区、塘头社区、穆院社区、白沙桥社区进行了业务考核,考核还抽取出租屋60间,重点检查多层出租屋消防整治情况。
其中,在穆院社区察美经济社,检查组随机抽查了某公寓不同楼层的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器、逃生软梯等消防设备,核查租户的身份信息。检查发现,该出租屋的一些消防设备缺失“器材检查卡”,高楼层违规住人等。检查人员当即要求出租屋管理人员限期整改。
当晚,检查组一共检查了穆院社区12栋出租屋,对于检查到发现的问题,督促他们整改,并及时复查,确保消除隐患。为做好秋冬火灾防控工作,狮山镇流管局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个村居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行动。
各社区纷纷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狮山镇各社区也纷纷开展了各类消防安全培训与整治行动,消除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
狮山镇沙水村
从11月14日晚开始,狮山镇沙水村驻班直联团队、村两委干部、驻村警官以及网格化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流动人口入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出租屋内的消防安全隐患。
截至11月20日,网格化工作人员共计入户排查出租屋93间;发现安全隐患数104条;发出整改通知书55份。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屋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11月20日下午,村委会还组织了辖区全体出租屋主开展了主题为“秋冬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培训会议。
狮山镇联表社区
11月19日下午,狮山镇联表社区举行了出租屋屋主会议,播放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并解读“出租屋秋冬火灾防控工作”。社区党委书记徐啟章要求,辖区出租屋屋主必须对自己的出租屋火灾隐患多加留意,必要时必须上报居委会作出处理。
当天晚上,狮山镇联表社区党委班子还带队到辖区的出租屋进行排查。行动一共检查出租屋共26间,其中25间存在不同程度消防安全隐患,开具整改通知书25份。
狮山镇塘头社区
11月13、14、19日,狮山镇塘头社区联同驻村直联团队、罗村派出所刑警中队、塘头民警中队,共52人次,分别对白边、油榨的出租屋、“三小”场所进行治安、消防检查。行动共检查了约260多间出租屋、70多间“三小”场所,并督促存在消防隐患的屋主抓紧时间整改,同事对租住人员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棒作没收,并进行教育。
没做好这件事,一企业被罚5万元!
除了出租屋要注意消防安全,企业对安全生产也不能疏忽!
近日,狮山镇安监执法人员对某鞋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车间二楼的打胶房内存放了一批统一化学强力接着剂(化学品中文名称:Y-107T),但现场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打胶房内的照明、开关、电线均不具备防爆功能。
由于该公司存在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规链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来源:狮山镇流管局、狮山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