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安办〔2016〕151号主动公开)
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佛安办〔2016〕157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增强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性、紧迫性的认识,结合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请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初步情况于11月18日前报区安委办(电子版发区安监局端口)。
联系人:袁淑君;联系电话,86293600。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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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安办〔2016〕157号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2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对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期,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过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充分认识第四季度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和省即将对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要求,增强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监管盲区。
二、结合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市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大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力度,同时,结合辖区、行业季节性特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工。一是要深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生产和违规开展特殊作业的行为。二是要深化既有违章建筑、高层地下建筑、老城区和城中村、村级工业园区、出租屋充电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三是要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道路运输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四是要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场所、岗位巡查检查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防止因无证上岗、盲目操作引发事故。
三、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操性,强化事故风险预警、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将人员伤亡和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请各区、市有关单位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初步情况于11月21日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康培均,82366979)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24号)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