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拟批准《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 10月15 日至10 月22 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迁建项目建设项目佛山市石鲁装饰石材有限公司张槎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北路以北,江海路以西,海口原料厂内自编A座5号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300m2,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从事大理石石材加工,年产大理石石材450吨废气:切割、磨边等加工工序用水抑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 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工艺废水经四级平流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为“其他排污单位”)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废石材、石材废浆渣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噪声:选取低噪声型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设置消声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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