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禅府办〔2013〕88号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实施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82729494,传真电话:82710425)。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禅城区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程,根据市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2]17号)精神,保障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特别在特殊退休人员方面)因患重大疾病、事故伤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时,及时得到一定的经济帮助扶扶和人文关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帮扶对象
特困帮扶对象是指已纳入禅城区社会化管理的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包括企业特殊退休人员和企业普通退休人员。
企业特殊退休人员,是指已纳入禅城区社会化管理的辖区内企业特殊退休人员(即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1-4级伤残、患精神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退休人员)。
企业普通退休人员是指已纳入禅城区社会化管理的辖区内企业普通退休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帮扶对象
(一)个人不负主要责任,已得到责任人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付的;
(二)打架斗殴致伤的;
(三)吸毒、***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帮扶条件
(一)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收入扣除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剩余部分年均每月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计算方式:
(个人年度养老金-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 /12<=月度最低生活保障线。
(二)治疗费用的产生必须是在医保定点医院。
(三)个人承担部分是指年度退休人员日常生活费,住院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和大额医疗费用补贴以及医疗救助后,剩余部份即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一个社保年度内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可累积计算。
四、帮扶标准
(一)企业特殊退休人员在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事故等特殊困难时,给予每年度一次性3200元的帮扶补助。
(二)企业普通退休人员在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意外等特殊困难时,给予每年度一次性1600元的帮扶补助。
(三)帮扶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五、结算时间和申请时间
结算年度按医保年度计算,即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共12个月,申请人必须在社保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将市财政每年定额补助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的特困帮扶资金先行划拨到各镇(街道),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分配数额=市定额补助退管活动经费×(各镇、街道年度服务人数/总服务人员×100%)。
所分配退管活动经费数不足支付每年实际支出的,超支部分由区、镇(街道)按财政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 并按区、镇(街道)财政税收分成比例纳入区、镇(街道)两级财政预算。。
七、资金管理
(一)各有关单位对资金使用要严格进行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必须确保帮扶资金用于补助特困对象。
(二)特困帮扶资金由各镇(街道)负责管理,帮扶资金实行单列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作他用等,年度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避免出现骗取补贴的情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监督和检查,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八、申请帮扶资金程序
(一)由退休人员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的社区居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养老金收入证明材料;
5.医保经办机构的理赔凭证和自付费用的医院收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属1-4级残疾的提供相关证件,属车祸伤害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
(二)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签署具体审批意见后及时上报镇(街道)人社局审核。
(三)各镇(街道)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包括建议应否享受帮扶资金及享受金额等),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应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各镇(街道)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填写《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情况花名册》(见***3),并附上《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资金申请表》一份报送区人社局备案,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负责监督落实及定期抽检。
(五)帮扶资金由各镇(街道)人社局向同级财政申请,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划拨办法。
本实施办法由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资金申请流程 .doc
***2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资金申请表 .doc
***3 禅城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特困帮扶情况花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