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宝塔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832590 传 真:0757-83932017 电子邮箱:375620559@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宝塔路道路工程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宝塔路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道路的通行能力,方便周边居民、学校出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拟对佛山市禅城区宝塔路进行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路线起点与季华三路相交(坐标为23°00′40.2"N,113°04′49.0"E),向南120米,再向东连接到青柯路(坐标为23°00′37.0"N,113°04′56.6"E)。路线改造后全长328.8m,设计车速为20km/h。本项目无桥隧、无通道、无管理处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附近商圈公厕。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上清液纳管排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路面径流:通过排水边沟引至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水体或两侧自然环境中,污染物得到稀释或净化降解。施工扬尘:洒水降尘。营运期汽车尾气:道路沿线植树绿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使用附近商圈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剩余物料:设置好建筑垃圾固定的临时堆放地点,建筑垃圾纳入所在市政建筑垃圾系统处理。施工期噪声:有效降噪,建议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避免多台机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或采取个人护措施。营运期噪声:采用沥青路面,绿化降噪,加强交通、车辆管理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