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拟建违法用地公示制度
今后,禅城区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将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示。记者昨日(19日)从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禅城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公示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目前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7月23日。
据了解,《办法》由禅城区国土资源部门制定,旨在加强土地利用诚信管理工作,提高单位、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利用土地的法律意识。
《办法》规定,镇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采集,并于每月25日前向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全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并于每月30日前在区政府网站违法用地专用网页、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形成后,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涉及单位(企业或个人),以书面方式送达,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影响恶劣或涉嫌刑事责任的要向公安、纪检监察、安监、税务、工商、金融、环保、执法等部门通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
记者留意到,被记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的单位(企业或个人)认为将其纳入记录错误的,可以向做出记录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一般应由所涉及的当事人本人(责任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