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1658亿办十件民生实事
今年民生实事已明确承办部门及工作措施要求 |
开建公共租赁房、为4000多名老人提供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对四类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补贴制度……记者昨天获悉,市政府已将今年十件民生实事分解至各部门,2011年全市各级财政将总计为此支出16.58亿元。 今年市两会举行期间,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今年的十件民生实事。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这十件民生实事已明确了工作措施、进度、要求以及财政资金安排,被分解至建设、交通、民政等8个部门付诸实施。在具体内容上,每项民生实事都列出了明确的目标,如“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惠及31.5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至少增加145元,仅此一项,各级财政就将支出近5.9亿元。而“提高城乡标准”一项,则明确提出,从7月1日起,各区全面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禅城、南海、顺德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350元/人月提高到390元/人月,高明、三水区统一由31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并且要确保在每月20日前按新标准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救助金,按照新标准和动态管理的原则为本区困难群众办理低保救助申请。 惠民“大礼包” 都是真金白银 不仅如此,十件民生实事的制定还充分考虑了我市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变化,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公共租赁房”首次亮相,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一些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使用廉租房条件的“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按照计划,各区最迟要在今年9月底前动工建设。与此同时,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将逐渐降低经济适用房比例。 从2008年开始,为了提高市民的民生福利水平,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每年公开向市民承诺办好十件民生实事,至今已是第四次向市民送出这一“民生礼包”。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人表示,多年来,我市在落实民生实事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任务分解、推进落实以及资金保障制度。今年的十件民生实事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市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的,基本上都是直接关系市民生活的“普惠型”的实事。未来我市仍将继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让“民富市强、幸福佛山”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