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籍医生可在我市设门诊部
已有个别港籍医生咨询,去年一对夫妻档已成功申办个体诊所
2月18日,卫生部门透露,为鼓励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在省内投资兴办门诊部,省卫生厅特别预留了30个以上的规划指标。目前,已有几位港籍医生咨询在我市设门诊部的情况。
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中,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置独资或合资门诊部。
省卫生厅发布消息,为了鼓励港澳医疗服务提供者到广东省投资兴办门诊部,省卫生厅特别预留了30个以上的规划指标,分布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和珠海等市。除了部分路段和街区因原有医疗机构过于稠密不宜再新增外,其余方面,包括港澳服务提供者的年龄、独资或合资的投资总额或合资比例等,均不作限制。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
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具有香港或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或澳门行医满5年,或在香港、澳门两地连续行医合计满5年;或者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都可以到省卫生厅申请开办独资的门诊部。
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有关规定的法人,也可在广东独资、合资或合作设置门诊部。但门诊部的选址要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之间要求保持一定的距离,选址还要考虑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省卫生厅接到申请后,就会通知市、区两级卫生局进行研究,比如,其选址是否符合当地卫生资源规划等。”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刘汉平说。目前,已有几名港籍医生通过市经贸局向卫生部门了解相关申办、审批等手续,但尚未有人正式提出申办。
刘汉平说,港澳同胞在我市申办门诊部不会遇到太多限制,比如选址、专科设置等。但对于门诊部基本设置、机构设置标准,比如业务用房面积、医务人员配置等方面,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格要求。“至于省卫生厅预留的30个规划指标,分派到我市的具体指标我们还没接到通知。”
市卫生局医政科程礼才说,去年,已有2名港籍“夫妻档”医生在顺德北滘成功申办两家分别以耳鼻喉科、内科为主的个体诊所。这两名港籍医生正办理医师资格证等相关手续,诊所虽已选定地址,但尚未开业。(谈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