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高明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
27个村居晋身“十好”和谐文明村居 |
记者邱乐昀报道:近日,区委、区政府表彰了一批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共有14个单位、2个社区和27个村(居)获得了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为配合全市五区同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高明区各部门单位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一批成绩突出、具有影响力的先进集体显示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为此,区委、区政府决定授予高明供电局等10个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中国移动高明分公司合水营业厅等4个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文明窗口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荷城街道安泰社区等2个社区“佛山市高明区文明社区”荣誉称号;授予荷城街道照明社区榴边居民小组等27个村(居)“佛山市高明区‘十好’和谐文明村居”荣誉称号。 区文明办表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推进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再创佳绩;也希望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为加快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