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及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受南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南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及配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计划备案编号:stnacg30
二、采购项目编号:NACG201801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及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四、采购预算:3719605.77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无效,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经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谈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报价人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报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报价人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报价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没有在建记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供应商报价时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前3年);如果报价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报价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报价公章(原件或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及要求:
1.采购人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供应商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响应文件文本,供应商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因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10点集合。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磋商时提交此证明函和施工组织方案。
6.供应商现场踏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3)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
7.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隆澳大街人民医院。
8.联系人:陈伟强,电话:135****3222
八、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5日起至2018年3月9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三楼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股)报名备案。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17时。
九、磋商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三楼综合股)。
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18年3月21日15时30分(注:15时开始受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二楼左侧开标室。
十二、谈判(磋商)时间:2018年3月21日15时30分。
十三、谈判(磋商)地点: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二楼右侧评标室。
十四、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十五、磋商文件请点击***自行。
十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伟强
电话:135****3222
联系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隆澳大街
邮编:515900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
联系人:陈淦辉
电话:0754-89806606
传真:0754-86813897
联系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三楼综合股
邮编:5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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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澳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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