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纪工委关于全面推行留痕计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创新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全面部署推动全区“留痕计划”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效率,促进新区部门执行力建设,更好地加快推进“美丽大鹏”建设,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十三五”部署提出,全面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创新审批方式,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新区纪工委围绕新区大局,以“创新驱动,标准引领,质量引领,科技支撑”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行“留痕计划”,切实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
(二)目标: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平台,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领域,全面实现岗责留痕、过程留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留痕,将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深度融合,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通过全面推行“留痕计划”,逐步推动全区建立“工作系统化、业务专业化、流程模板化、操作程序化、整体透明化”的规范制度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新区“留痕计划”工作组:
组 长:曾敬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海杰(新区纪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严丽宏(案件检查二科科长、执行力建设中心)
陈道远(纪检监察科负责人)
李全恒(纪检监察科副主任科员)
莫露露(案件检查二科、执行力建设中心职员)
胡泽希(案件检查二科、执行力建设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局执行力建设中心,承担“留痕计划”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留痕计划”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督导督办工作进度,收集汇总信息,协助查找、纠正制度漏洞和问题。
(二)试点单位成立工作小组:第一批试点单位大鹏公安分局、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葵涌、大鹏、南澳办事处,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留痕计划”工作小组,抽调人员具体负责“留痕计划”工作。
(三)协助部门:新区经济服务局在推进“留痕计划”工作中,对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统一标准问题,以及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软硬件设备定制、设计和技术支持方面,予以协助配合。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以推进“留痕计划”工作为契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深度融合,制定“留痕计划”工作方案。各单位工作小组要明确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扎实做好推进工作,切忌走过场、走形式。
(二)梳理岗位职责。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梳理单位规章制度、机构设置、职权事项、岗位职责和风险点等,建立内容全面、职责清晰、权限分明的履职指引,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权、事、人,实现岗责“留痕”。
(三)规范工作流程。各试点单位要结合业务特点,细化各自业务在审批、执法、监管等领域的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包括部署计划、决策审批、具体承办、落实查处、监督检查、归档整理等环节,制定细致、严密、科学的操作流程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业务流程,强化执行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实现过程“留痕”。
(四)依靠科技支撑。借助科技手段与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在执法、审批、监管各领域,加强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研究,设计和开发高标准、高质量的信息化操作系统,实行分级授权处理权限,每个环节操作实现步步“留痕”;并梳理关键环节点加强廉政风险识别和评估,将业务与技术紧密结合,将业务和监督深度融合,对各环节实现动态监管和可追溯复查,实现科技“留痕”。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每两周报送一次“留痕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至纪检监察局执行力建设中心。各试点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以便及时沟通协调,并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工作方案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送执行力建设中心。执行力建设中心对各试点单位的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分析,督查指导、协调解决试点单位在推进“留痕计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倒查责任机制,对未建立“留痕计划”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未按照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推进“留痕计划”工作,及推进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懒作为”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严丽宏、莫露露,联系电话:28333430、28333469,传真:28333619,邮箱:molulu@dp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