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强有力地推进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近日,在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十次联席会议上,陈彪副市长为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颁发了由国家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授予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牌匾。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是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组织实施的重要工作,旨在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降低能源消耗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扬节俭养德精神,带动全民节约。
“十二五”期间,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成立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和落实《大鹏新区直属单位绿色机关管理制度》。强化用能设施的管理和用能行为引导,大力倡导管理(行为)节能,积极引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好绿色食堂及绿色物业管理工作。完成新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任务,改造面积超出任务量的20%,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6家公共机构单位面积综合能耗较2015年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下降2%,人均用油下降16%,人均用水下降3%,改造成效显著。此次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也是对新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十三五”期间,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坚持按照“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和建设“三岛一区”的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在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大鹏新区节能减排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