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塘尾沙头面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事宜的通告
深圳市公明塘尾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松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光明新区公明塘尾沙头面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建设用地(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方案
塘尾沙头面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光明新区公明松白路与碧塘路交汇处西南角,拆除用地面积61897.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5353.5平方米,分二期实施, 其中二期建设用地(02地块)面积31301.4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5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2430平方米。本次变更系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等相关规定,在二期建设用地(02地块)建筑总量、各计容积率建筑功能分项指标、地块主导用地性质、捆绑拆除责任和贡献公共利益用地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部分规划指标,具体为:
(一)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120米。
(二)绿化覆盖率从≥45%调整为≥40%。
(三)沿松白路辅道增加公交场站专用出入口一处。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30天(2015.5.23-2015.6.21)。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二)实地
1.公明塘尾社区沙头面工业区
2.观光路3009号我局办公楼1楼
3.光明大街399号光明新区城建局办公楼
联系人:王巍
联系电话:2346***25、88219876(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邮编518132)
***:区位示意图(点击)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