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深法治办〔2017〕109号)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现对我局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目录见***),具体说明如下:
一、取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作为我局2017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
二、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调整为“制定《深圳市督学管理办法》”,同时将其列为听证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1.深圳市教育局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深圳市教育局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调整后)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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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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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