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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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产品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8月21日,光明新区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对某门诊部进行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
该次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管理及医疗废物管理等。现场检查该医疗机构能提供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管理制度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出示了医疗器械消毒记录、使用中消毒液更换登记记录、紫外线灯消毒记录本,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做好了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记录。
光明新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卫生监管,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障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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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1:37: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