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质量促进会变更登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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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质量促进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质量促进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40300MJL178519X。
三、变更事项:
(一)社会团体名称由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质量促进会变更为深圳市大鹏新区食品促进会。
(二)住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水头市场二楼变更为深圳市大鹏新区鹏城社区鹏飞路11号东面B栋二楼。
(三)章程变更为2021年3月15日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的新章程。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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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1:36: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