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局关于转发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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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广公消〔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专此通知。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doc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7月7日
(联系人:张伟杰 电话:882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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