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环路茨田段电缆沟(北段)建设工程决算
根据《光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我局的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09年7月7日至2009年8月6日,对公明市政服务中心送审的西环路茨田段电缆沟(北段)建设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对现场进行了核查,该单位已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基本情况
西环路茨田段电缆沟(北段)建设工程位于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茨田埔社区,经光明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立项(深光经[2008]135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9***米长的隐蔽式电缆沟、电力过路管等,计划投资49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市政服务中心,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全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该工程分3个标段在公明办事处抽签招标,北一段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深圳榕亨工程有限公司,北二段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北三段施工单位为深圳悦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08年6月1日开工,同年7月20日竣工并交付使用,通过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造价4,517,271.80元,审定造价4,258,9***.06元,核减造价258,307.74元,核减率5.72%(详见附表)。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
(一)多计电缆接力井工程量;
(二)多计水泥砼路面工程量;
(三)多计拆除恢复绿化带工程量;
(四)多计电缆保护管铺设工程量;
截至审计时止,该项目收到有关该工程建设款项 4,000,000.00元,公明市政服务中心已支付工程款共计3,095,011.00元,对比审定造价尚有1,163,953.06元应付未付。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在投资控制方面一般,结算审定造价超合同价,但尚在概算批复范围内;在进度控制方面符合工程要求;在质量控制方面,未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审计也发现,该工程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258,307.74元。该工程送审造价4,517,271.80元,审定造价4,258,9***.06元,多计造价258,307.74元。
(二)未按规定进行报建。截至审计时止,该工程无规划及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1)建设单位未设基建帐,在行政帐上进行建设项目收支处理。(2)专项支出与事业支出串户,将预算编制费25,500.00元及放样费3,475.00元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的路灯维修材料、维护费及工程款中列支。上述做法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不符。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对于多计工程造价258,307.74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规定,应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4,258,9***.06元进行结算。
(二)对于未进行报建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三)对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遵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程。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