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深圳市坪山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布深圳市坪山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深坪公共文体〔2012〕6号),田心许祖辉宅、田头赖氏宗祠、田心叶氏排屋被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2019年4月28日,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召开坪山区石井片区部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复查评估专家会议。经现场勘查和专家评估,田心许祖辉宅、田头赖氏宗祠、田心叶氏排屋3处不可移动文物风貌受损严重,文物价值灭失,建议撤销文物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从即日起将对田心许祖辉宅、田头赖氏宗祠、田心叶氏排屋3处不可移动文物撤销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1日)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如公示期无异议,将予以撤销,同时报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将撤销登记记入文物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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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坪山区拟撤销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7月24日
相关稿件:
***:坪山区拟撤销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