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园分店等3家药店拟具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公示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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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和实 地考察,我局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现予以公示:
药店名称 | 地址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园分店 | 汕头市金平区东方园南区24幢111、112、113号房 |
汕头市乐群医药有限公司大窖分店 |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大窖池头青年片1幢2号102 |
广东恒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附一分店 |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61号109-110房及其北侧建筑物 |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2日- 2019年8月31日,时间10天。
联系方式:汕头市社保局医疗工伤管理科 (88573352)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6楼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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