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男无证醉驾还撒野市民黄某面临行拘和刑拘双重惩罚
一个曾经在某事业单位风光一时、目前却每月领取几百元在家待岗的38岁男子,到朋友家中“借酒消愁”,在灌了不少啤酒和白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祸不单行”——先是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其后又被证实为严重醉酒驾驶,即将受到刑事追究。
6月20日晚8时35分,交警金平大队和金平公安分局联合在飞厦西路松园路口设卡查车时,查获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当时驾驶该车的男子浑身散发出浓浓酒气,还在现场撒野,拒不接受酒精吹气测试。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附近医院抽取血样,送往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经交警金平六中队调查取证,该车驾驶员黄某彬是汕头中心城区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无牌摩托车是近期花600元向朋友购买的。
21日上午,交警部门依法对黄某彬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天下午,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检验结论作出,显示受检人黄某彬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42mg/100ml,大大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金平六中队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将在黄某彬行政拘留期满后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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