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汕头供销社农村电商驿站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市澄海区金佳顺生态农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34号)、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现对认定汕头供销社农村电商驿站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市澄海区金佳顺生态农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予以公告。有关情况如下:
运营单位 | 创业孵化基地名称 | 地址 | 级别 | 认定时间 | 总建筑面积 | 投入孵化面积 | 可供孵化数 | 联系电话 |
汕头供销社柏亚农村电商驿站有限公司 | 汕头供销社农村电商驿站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 汕头市金平区潮阳路柏亚金融街1栋 | 市级 | 2019.11 | 5100平方米 | 2121平方米 | 50个 | 0754-86708926 |
汕头市澄海区金佳顺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 汕头市澄海区金佳顺生态农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后溪村下洋片区 | 市级(市与澄海区共建) | 2019.11 | 29356平方米 | 29356平方米 | 40个 | 135****5500 |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