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思英西医妇科诊所停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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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邹思英西医妇科诊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暂停医疗服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停业,停业时间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28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我局收存,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申请重新开业须由我局批准方可再次执业。
此复。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坪山新区)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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