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用途和现代服务业用途(商贸流通事项)的通知
龙湖区财政局、潮阳区财政局: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转发
一、请龙湖区财政局全额缴回原汕市财工〔2017〕282号文预安排2018年度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用途和现代服务业用途(商贸流通事项)资金500万元。请你区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缴回市财政局(户名:汕头市财政局,开户行:国家金库汕头市中心支库,账号:1903***********001,摘要:缴回汕市财工〔2017〕282号文预安排部分资金)。
二、随文下达潮阳区财政局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500万元。请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关于清算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用途和现代服务业用途(商贸流通事项)安排表
汕头市财政局
2018年6月8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