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法治科技行政组合拳***交通违法代扣分执法困境
2013年1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其以多达52项的记分项目,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123号令出台后,驾驶证分数迅速升值,并催热了交通违法“代扣分”市场,在网上随意搜索都发现大量驾照“代扣分”的信息,一些地方驾照代扣分1分叫价250元,一次代扣12分的叫价达5000元。“代扣分”市场的产生,一方面是部分驾驶员为了规避记分产生的惩戒性后果,有“买分”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因为在非现场执法过程中,监控设备只拍摄到了违法车辆的车牌、车型,无法拍到驾驶人的体貌特征,为“卖分”提供了可能。
“代扣分”行为目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并未被明确规定为一种违法行为,但从法理上分析,接近于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妨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代扣分”进行打击,一直都是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的重点,但也是难点。从各地查处的实际操作来看,多数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提供虚假证言,干扰行政机关依法办案”处理;有伪造驾驶证、行政证等情节、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立案查办。汕头交警立足实战,以改革创新的思维,运用法治、科技、行政的组合拳,强力打击“代扣分”行为,***交通违法“代扣分”的执法困境,成效初显。
一、立法支撑,完善记分管理制度
交通违法“代扣分”乱象出现已久,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靠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深圳交警充分利用特区的立法优势,积极争取汕头市人大、政府的支持,在2010年、2011年先后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这两部《条例》借鉴深圳先进的立法理念和手段,通过建立交通违法记录与车险费率、征信体系联动制度,建立累进加罚、教育激励等机制,对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
(一)建立交通违法记录与车险费率、征信体系联动制度
为鼓励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引导驾驶人珍惜交通法规的“守法记录”,我市的两部《条例》中明确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机动车保险费率、征信体系相挂钩。上述制度的建立,意在通过经济和征信手段,倡导文明驾驶,逐步扭转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无所谓”的错误观念,重视驾驶证记分,真正体现记分制度的原意。
(二)引进累进加罚制度
交通违法累进加罚制度,是对同一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实行累进制。在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已实施多年。我市的两部《条例》引进了累进加罚制度,加大了对多次严重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卖分党”的“消费冲动”。
(三)实行教育激励机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记分的教育激励规定较少,只有延长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期一种,被不少驾驶人戏称为“只管堵,不管疏”,我市的两部《条例》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教育激励机制的建立,为驾驶人合法的减分提供了可能,也从源头上减少了“代扣分”的“市场需求”。
二、科技保障,优化记分管理流程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汕头交警将改革的手术刀划向自身,依托科技手段,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应用系统——窗口远程监管系统,改革传统的“一站式”窗口违法处理模式,优化流程,堵塞漏洞,实现了记分管理的职能拆分、集中审核和闭环监督。
传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每一位窗口民警既要审核前来处理违法当事人的身份,又要确认其处理的违法行为事实,还负责最后开具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记分处理可谓“一站式”解决。这一传统模式不可否认具有灵活、便捷的特点,但也存在监管不到位、自由裁量权大的隐患,这就为“代扣分”留下了灰色地带。为从流程上堵塞这一漏洞,利用窗口远程监管系统将违法处理窗口工作流程拆分成信息采集、远程审核、做出处罚决定三个步骤:步骤一:信息采集。由窗口民警利用网络***头、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对办理业务当事人进行现场拍照和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的采集,确认其处理的违法行为事实,并将资料上传至后台做集中审核处理。步骤二:远程审核。窗口采集的资料上传至后台后,系统自动按上传顺序随机分配至审核席位,审核人员对采集的基础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确认办理业务当事人与证件的同一性,行驶证、驾驶证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受理窗口,并解锁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步骤三:处理违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解锁后,窗口民警才能根据确认的违法行为事实和审核通过的身份数据,做出处罚和记分决定,打印法律文书。
新的违法记分管理流程,以信息化比对代替手工录入,大幅提升了记分管理的效率;以系统数据分析代替个人经验判断,大幅提升了分析研判的能力;以后台集中审核代替窗口自由裁量,大幅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机制上加大了监管力度,避免了窗口民警审核处理可能存在的弊端,实现记分各个环节动态实时的监管,使抽象的业务办理过程变得可视、可控、可查、可纠。更重要的是,通过数据的后台集中审核,统一了标准,完成了“人、证、车”绑定的信息采集,建立起了鲜活度和可靠度较高的信息资料库,可对全市范围各窗口“一人处理多车违法,一人多次处理违法”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为精确打击“代扣分”行为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三、未雨绸缪,堵塞记分管理漏洞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打击“代扣分”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们清醒的看到,“代扣分”的行为虽然得到了遏制,但是防控工作永远在路上。为了持续堵塞记分管理漏洞,未雨绸缪,推出了一系列后续措施。
(一)完善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2014年,成功推动“手机号码登记法定化”和“短信通知违法记录法定化”得以实现。根据新修订的《处罚条例》,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移动电话号码。以此为前提,在交通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将会发送短信告知违法信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四十五天未处理完毕的,交警将发送短信,通知该机动车停驶,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否则将予以罚款处罚。这一制度的实施,充分落实了执法告知制度,督促车主及时处理,及时纠正交通违法,避免累积分值过高,无法正常处理,被逼“买分卖分”或找人“代扣分”。
(二)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打击“代扣分”,离不开科技的提升,在原有基础上,持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一是利用高清***镜头改造的机会,对拍摄的像素分辨率低的视频抓拍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及时淘汰陈旧产品;二是在系统内进行设置,窗口在处理非现场违法时,凡是从车前抓拍、能够拍摄到驾驶人的特征的照片,都能自动弹出,供窗口民警比对;三是增加特殊审批流程,对无身份证或使用香港身份证、军官证等特殊身份证进行处理的,必须通过领导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能打单,加强对假身份证的监管,为严格实施处罚记分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三)加强内部管理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随时紧绷队伍管理的弦,一方面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另一方面结合风险防控的排查,还加强了处理流程的倒查制度:对非工作时间进行处理的记录倒查、对一次处理多宗违法的记录倒查等。通过倒查,既堵塞了漏洞,也持续为全体人员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