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至哥斯达黎加产品8月1日起可享受关税优惠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将于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使汕头辖区内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产品能够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11年8月1日起,汕头检验检疫局开始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为保证《协定》项下的优惠证书可顺利签发,汕头检验检疫局在原产地证申请系统网上发布公告,并做好新证书的购买工作,为新证书的上线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汕头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签证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相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2:10: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