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率先完成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任务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根据机构改革有关部署,汕头市委编办扎实开展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第一批8份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已于2019年2月11日印发,第二批38份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文件于3月1日经中共汕头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至此,汕头市全面完成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制订工作。本轮党政机构改革中,汕头市共出台机构编制调整文件14份、部门“三定”规定32份,并按改革部署对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委派驻监察组等进行同步调整,全面完成市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市委编办行编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2:12: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