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案
近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汕头市贯彻执行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等工作。
《方案》围绕“建设幸福汕头”的目标,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控目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0.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控制在6.1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降低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6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8%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3.1%以上。
《方案》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实施“三条红线”各项相关重点任务。一是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指标的重要控制手段。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控制不合理增长,对已经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接近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从严控制工业、农业用水增长,大力节约生活用水,鼓励各地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提高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地下水保护行动,严格把好地下水取水审批关。二是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积极推进供水价格改革,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落实好超定额取水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政策。强化和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地方用水标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对重要取用水户取、退水计量和入河排污口监控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二级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方案》在落实上强调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落实负总责,并把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组织对各区(县)落实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四是完善政策机制,推进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等配套法规体系建设。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度,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马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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