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议案办理情况等报告
8月27日至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芸主持会议,副主任钟展南、庄大军、陈香兰、陈友烈、刘远珍,秘书长郭锡鹏和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周镇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通声、副院长郑楚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副检察长郑灶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汕头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该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议案(第14、44、56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落实好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再创汕头新辉煌的议案(第8、22、37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通过相应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步伐。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上述两个议案办理情况的后续监督。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相关检查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08至2009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检查我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天友 陈静莹 实习生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