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委党校2019年度课室音响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龙岗区委党校课室音响设备改造对外实施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 招标内容及金额:
本项目拟改造我校201和301两个课室的音响设备,每个教室约300平方米,总预算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需求:
见***2:《招标需求清单》。
三、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截至2019年9月29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所有资料A4纸复印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4、报价表;
5、相关品牌设备原厂或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承诺书(对投标条件1-5条的承诺,对产品正版的承诺及售后服务保修承诺)。
以上资料均密封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开标、评标、中标及公告:
1、须有3家以上供应商投标方可开标。
2、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龙岗区委党校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发布中标公告。对未中标者,不退还投标文件。
4、中标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自动弃标,符合中标要求的第二家投标人自动替代原中标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10月11日10时之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龙岗区委党校办公大楼611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28924338, 137****2850
传真:28924878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
2019年9月29日
相关***:
***1:承诺函.doc
***2:招标需求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