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五联社区协平渠道及周边水塘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4〕353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11月12日至2015年1月15日,对龙城街道五联社区协平渠道及周边水塘整治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水污染治理办公室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城街道五联社区。深龙环水字〔2013〕79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195.08万元,资金来源为污水处理费返拨款。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及拆除现状水沟、新建排水管、浆砌料石护坡、浆砌挡墙、清淤等。该工程于2013年4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邀请招标,采用抽签法定标,中标人为广州三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 380 513.75元。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水污染治理办公室,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3年6月开工,2014年4月通过了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和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 1 631 043.75元。经审计,审定造价1 538 223.31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 362 441.61元),核减92 820.44元,核减率5.69%。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于2013年收到区财政局拨排水管网改造经费12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92 820.44元。其中:
1.工程建安费多计80 276.96元。原因是部分项目单价偏高和工程量多计。
2.其他费用多计12 543.48元。其中:施工图审查费多计 3 100元,预算编制费多计1 923.84元,测量费多计7 519.***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4年4月竣工验收,直至2014年10月,区水污染治理办公室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我局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项目多计的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92 820.44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1 538 223.31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水污染治理办公室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