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管用地林地内黄土裸露地块复绿工程(农林用地部分)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290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0月15日至12月7日,对龙岗区城管用地、林地内黄土裸露地块复绿工程(农林用地部分)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城市管理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万科清林径、富乐农庄地块,主要内容包括对该区域进行复绿,绿化总面积为57 400平方米,栽种黄花风铃木、蓝花楹、宫粉紫荆、大腹木棉等乔木,大叶油草等地被。根据深龙发改〔2014〕400号文批复,计划投资321.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年市容环境提升资金。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城市管理局,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绿宝佳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2 166 425.79元。 该工程于2014年10月10日开工,2015年2月26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区城市管理局和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3 056 225元,审定总造价3 011 852.01元(其中建安费2 753 116.48元),核减44 372.99元,核减率1.45%。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区市容环提资金。
截至审计日,区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194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44372.99元。主要原因:1.建安工程部分项目套价有误及工程量多计35 941.52元;2.其他费用多计8 431.47元。
(二)建安费审定价超出中标合同价较多。建安费审定价 2 753 116.48元,中标合同价2 166 425.79元,超出中标合同价586 690.69元,超出率达27.08。超出原因为设计变更,主要有:1.绿变001增加造价325 011.94元;2.绿变002增加造价440 367.56元;3.绿变003增加造价345 405.72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44 372.99元予以扣减,以审定总造价3 011 852.01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建安费审定价超出中标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成本。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城市管理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报告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