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街道东心岭40巷东南侧挡土墙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4〕241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8月14日至12月23日,对布吉街道东心岭40巷东南侧挡土墙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项目属于市、区2010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位于吉华工业区西侧,莲花山庄北侧。挡土墙长约220米,高约2.5米,坡度70度至80度。本次工程拟在拆除现状挡土墙后,采用抗滑桩+喷射砼方式对边坡进行加固,并完善坡面排水系统。由深龙发改〔2011〕259号文批复项目总概算,计划投资515.63万元。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勘察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工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在龙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经抽签定标,中标价3 516 283.53元,签订固定单价合同,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悦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2012年4月23日开工,2013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结算经布吉街道办和深圳市诚信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4 077 685.89元,审定总造价3 991 568.13元(其中建安造价3 483 422.49元),核减86 117.76元,核减率2.11%。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28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86 117.76元。
主要原因是:1、建安工程部分项目套价偏高等原因,核减*** 831.66元。
2、其他费用核减21 286.10元,其中:勘察费核减12 466元,边坡变形监测费核减1 593.50元,监理费核减2 247元,散装水泥基金核减4 979.60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3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2014年8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86 117.76元予以扣减,以审定造价3 991 568.13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布吉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