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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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9〕81号),为广泛、深入、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2019年9月25日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此次满意度调查采用无记名网络问卷的方式,请各界社会人士本着自愿原则,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
2.扫码成功后,直接进入问卷页面进行填写。
3.除了主观题选填,其余选择题目为必填项,最后提交,完成问卷填写,完成提交后显示如下:
4.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斗门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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