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公示的公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将拟定的《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粤海街道 | 莱英花园城市更新单元 | 粤海街道办事处 | 11488 | ①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
2 | 南山区 | 粤海街道 | 南油酒店大厦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南油酒店有限公司 | 4588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用地。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376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
3 | 南山区 | 南山街道 | 南光中心城市更新单元 | 南山街道办事处、南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097 | ①拟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8521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联系电话:26561425,联系人:张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