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相关方案
2月1日下午,龙岗区委书记张勇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龙岗区领导戴斌、吴书坤、王延奎等参加会议。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四个部分。方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以纪律和法律法规为底线,尊重区情和改革发展历史,历史辩证地分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错误,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重点把握为公还是为私、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遵纪守法带来的失误还是违法乱纪、集体决策还是个人肆意妄为,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错误,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会议强调,全区各单位要按照上级部署和《实施方案》中“龙岗区15种容错情形”的规定,按照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思路,编制好本单位的容错纠错责任清单,并报区纪委备案,推动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张勇指出,龙岗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制定容错责任清单,明确容错认定工作程序,常态化开展容错纠错工作,保护和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鼓励干事、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为东进战略实施、东部中心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会上,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戴斌谈了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体会,并结合龙岗实际就如何抓好民生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