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免费为7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通知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公证处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开展“关爱老人,服务社会”主题活动,免费为深圳地区7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办理遗嘱/遗赠公证。
一、活动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请人范围深圳地区7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
四、咨询、预约方式
1、电话咨询、预约:0755—86367008;
2、现场咨询、预约:现场填写预约申请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保辉大厦13楼)。
五、预约登记所需信息立遗嘱/遗赠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
六、办理遗嘱公证所需材料1、立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非深户需另外提供深圳居住证或深圳不动产权凭证);
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财产的财产凭证(如不动产权证书、车辆登记证、存款凭证等);
4、立遗嘱人与受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派出所或街道办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5、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遗嘱人草拟的电子版或手写版遗嘱;
7、公证员经审查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我局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当精神正常、思维清晰,能正确、真实表达意愿,无受威胁或欺骗等情况;
3、夫妻应分别独立订立遗嘱,且仅可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
4、立遗嘱人应如实向公证员说明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信息;
5、由于预约人数众多,我局公证处将依据受理预约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办理。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