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卫计函〔2017〕127号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72251号建议的答复
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系统人才保障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区发布了《宝安区贯彻落实
以上人才政策均不区分编制内外,只要通过我区相关人才认定程序,取得市、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16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通过重点解决人才的住房安居问题,帮助宝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引进紧缺人才。我局将继续向区住建部门争取更多的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以缓解现有医疗卫生人才的住房压力。
针对高端人才的配偶就业,目前受限于人才政策无法突破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因此市、区人才政策在人才配偶就业方面尚缺乏有效政策。但如果人才配偶为卫生技术人员,我局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做法,对人才配偶给予妥善安置,近年来已顺利解决多名高端人才配偶就业问题。我局也将继续向市、区有关部门呼吁,加大对卫生人才配偶就业安排的支持力度。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罗凯
电 话: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