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机场卫星厅项目供油工程(油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机场卫星厅项目供油工程(油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十八区环保水务大楼,邮编: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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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卫星厅项目供油工程(油库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航城街道(机场油库用地范围内南侧空地)
环评机构: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名称为深圳机场卫星厅项目供油工程(油库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油库现有总库容7万m3,包括6座5000m3拱顶罐、4座10000m3内浮顶罐。为满足机场发展的要求,本次将在现有库区外南侧空地再扩建6座20000m3内浮顶罐,扩建后总库容190000m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6个储罐、生产用房、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油泵棚及配电间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焊接烟尘、施工废水、罐体充水试验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运营期影响主要包括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2.0907t/a、油罐清洗废水(660m3/次,2年一次)、初期含油雨水(409m3/a)、地面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危险废物(6t/a)、生活垃圾、噪声等以及环境风险事故。 项目扩建产生的废水通过管道暂存入现有调节池,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机场南污水应急处理站处理。项目采取罐体密封、降温、控制卸油作业速度等,降低废气挥发量,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附录A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