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举办学习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培训班
《广东省信访条例》已于2014年3月27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使条例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我镇于7月3日下午举办了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业务培训班。镇信访维稳中心、各村居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同志、镇机关窗口单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同志等五十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区信访局副局长韦红追到会指导。
培训班上,镇委副书记邝建楠作了题为《徒法不足自行》的动员讲话。邝书记指出,徒法不足自行,要使条例真正落地,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必须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使条例深入社会、深入民心、深入人心,推动社会各界了解并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形成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利益和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的共识,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纷争,促进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邝书记要求,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要做到全面、深入、透彻,在做好区、镇统一部署宣传工作的同时,各村居要立足实际,主动开展宣传工作,最大限度把宣传落到实处。
镇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孙良所组织大家学习了《广东省信访条例》,并结合我镇信访工作真实案例,讲授如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纵观整个《条例》,最大的创新体现在:一是突出强调“法治信访”,即诉访分离,二是适用范围更广,三是强调网络信访的作用,建设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孙委员要求,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条例》中有关诉访分离、越级上访的条款,并紧密联系实践,避免在今后的贯彻实施中因对条例的规定理解不到位引发矛盾和冲突。
最后,镇司法所专职调解员还作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了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