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16年第一季度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2016年第一季度“转作风提效能”
工作总结
根据珠海市“转作风提效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巩固“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我局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确保转作风提效能主题活动落到实处。现将第一季度我局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大力推进区、镇(街)、村(居)普法网络,加强“以案说法”平台等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印发了《2016年珠海市金湾区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珠金普办[2016]4号),明确落实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我区“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征集各相关单位优秀的典型案例。在第一季度,我局联合科干院普法团支部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主题宣传活动。建设完成西城社区法治文化点。
二是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12月,我区已构建完成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部投入运作。在网络服务方面,省司法厅统一开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并处于公测调试阶段,我区一站式法律服务已进驻并进行完善。开通并认证“金湾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联合科干院普法团支部“爱在普法”公众号,大力推进法治金湾建设。
三是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为践行司法行政“基层、群众、服务”宗旨,我局持续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区内村居法律顾问始终保持100%全覆盖。第一季度,我区7名驻村律师分别在辖区的21个村居为村居民解答了关于继承、合同、宅基地纠纷、欠薪等方面的问题,其中霍艳辉律师为矿山居委会审查并修改了居委会章程,陈少华律师为村居修改合作建房合同,蔡妃咏律师为村居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帮助。驻村律师在红旗镇13个村居开展了13场普法讲座,主要涉及村居干部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物权法、婚姻法、解读劳动法之退休人员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区别等内容;在三灶镇4所中小学开展了4场普法讲座,主要涉及青少年犯罪、小学生知法懂法、民事法律行为等内容。
第一季度,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累计229件次,服务对象累计1118人次,其中接访咨询累计179件次,审查合同累计1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累计6份,代书累计8件次,调解纠纷累计7件次,参与法援2件次,上法制课累计21次,法律培训累计2次,其他非诉讼业务累计3件次。活动开展使村(居)两委干部、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村(居)民依法解决问题的思维进一步增强。
四是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印发2016年金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实施我区普法宣传工作,重点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部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计17场次。区普法办制定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并征集各相关单位优秀的典型案例,将建立典型案例库,推动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编制法治文化园、法治长廊案例、图片,更换新一批宣传栏。在“法治金湾”网站新开“发案释法”栏目,将以往案例图片上传网站,通过案情介绍、法律评析、法律链接简单易懂地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公告法治金湾大学生普法作品征集活动获奖名单,将在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平台大力传播大学生普法作品。开辟新的法治宣传点——西城社区,建设西城社区法治宣传栏,增强了西城社区居民法律普及度。开展“农村干部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普法讲座,为小林村委两委成员、各生产队队长、小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详细讲解和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在管理、使用过程中涉及犯罪的情况及村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导致的违法犯罪的情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三灶司法所向三灶中学的学生捐赠普法练习册近六百余册,并邀请鱼月村的法律顾问陈少华律师作 “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律讲座。开展“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使用手机信息服务平台,向全区700多名机关工作人员宣扬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含义,在三灶伟民广场和红旗文化广场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在科干院中心校道举办了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的活动,同学们在学习消费法律知识之外,还得到了区司法局订制的精美普法扑克牌和DIY小草等小礼物。
五是优化服务质量,开展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处善用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化”平台,依托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第一季度来访咨询453人次;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05宗,都是以集体欠薪案件为主,集体案件分别有重庆十建、珂莱福、万意达、荣兴达、祥锦五金、非凡创艺等6个集团案件,涉案人数341人,切切实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宗,案件数量比去年大幅度降低,刑案的减少主要得益于强有力的普法宣传及援助律师高素质的行业服务,承办案件的援助律师一边辩护一边感化犯罪嫌疑人,使其融入社会,走回正道。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的通知》精神,将申请法律援助人群的经济困难标准从原来的800元上调至1068元,大幅度降低申请的门槛,有效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另外,对拖欠工资群体性案件始终坚持诉前调解机制,节约诉讼成本的同时也在一定成度上解决了劳资矛盾。
六是提高服务效能,发挥公证重要职能。2016年第一季度,金湾公证处围绕区重点工作提供优质公证服务,积极参与金湾区机场北路以西地块、省道S272西侧地块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证据保全公证等为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切实把公证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金湾公证处积极探索和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便民方式。为孤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年纪大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为外来工、农民工等低收入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为不方便领取公证文书的当事人,提供邮寄送达服务;利用广东公证在线,为简单的公证事项提供网上申办服务。第一季度,金湾公证处累计共办理各类公证1133件,为人民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七是注重法制显成效,依法行政促发展。2016年2月24日迎接市依法行政考评领导小组到我区开展依法行政实地考评工作,实地考评97分,加分4分,总分100分,取得较好成绩。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并报请区政府印发了《珠海市金湾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标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规范化管理。其中,为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工作,我局要求各个部门及时报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有力推动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各部门申报事项,报请区政府印发了我区《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报市法制局备案。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第一季度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宗。坚持法制审核制度。区法制局多次协调三灶管理区历史遗留债务问题、肖邦公司历史用地问题、祥锦五金及珂莱福劳资纠纷信访等重大问题,第一季度对区政府及职能部门送办的文件共出具法律意见52宗;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报请区编办增设行政复议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区编办于3月23日作出《关于调整区司法局(法制局)内设机构的批复》,同意我局政工科加挂行政执法监督股牌子,法制股加挂行政复议股牌子。此外,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邀请高校老师、律师等组成高素质的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推进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第一季度暂无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民事诉讼案件6宗。
八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在全市率先开启了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的新形式以来,由司法所对定位手机实行“一日一登记、核查”监管工作,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创新治理新模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了2名社工岗位,每个司法所各配备一名社工。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做到“因人施矫”。一方面加强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做到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家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授课等规范运行,严格管理,实行奖惩结合,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实施季度考察、考评。